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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激励办法

2018-07-26 10:20  点击:[]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是保证工程教育质量,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为进一步鼓励我校相关专业积极参加和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专项经费

学校设置工程教育认证专项经费,对申请国家工程教育认证

的专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提交认证申请书,划拨10万元;提交自评报告,划拨10万元;专家进校考查,划拨10万元)。主要用于调研咨询、认证培训、认证资料整理、专业自查自评及专家进校考查等方面的专业认证全过程相关工作。

二、教学奖励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学校对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单位,奖励6万元。

三、教学业绩分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教学奖励及业绩量计算办法》,通过国家工

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其教学业绩分按照“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项目2500分对待。

四、其他事项

(一)对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团队,在职称评审中单设1个高级职称指标。

(二)对申请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过的专业,所在单位在年底绩效考核评优时增加评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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