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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西安邮电大学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2018-07-26 10:36  点击:[]

各学院(部)、有关教师:  

根据《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西邮校发〔2018〕3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本科教学质量的动态监督与指导,维护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积极作用,学校拟在全校在岗或离退休教师中公开招聘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若干名。具体工作职责和聘任条件如下:  

一、校级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课程督导。采取听课、调研、检查、评价、反馈、指导等方式开展教学督导工作,对SPOC等课堂教学改革课程、双语教学课程,以及新引进博士所讲授的课程重点指导,对公共基础课和学生评教前后5%课程的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2、参加学校各种教学竞赛及教学评估等活动。  

3、教学评价。对学校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相应的评价结果。  

4、对在督导过程中采集到的带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整理,提出改进措施,适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或个人。  

5、参加学校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的有关会议,参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组织的其他教学活动。  

6、每学期完成30节听课任务,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7、每学期进行教学资料专项检查,抽查试卷、实习报告各100份,抽查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资料或论文60份,并认真填写评价表。  

8、每个月总结整理督导信息,并将结果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9、教学督导组长每学期制定督导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定期组织教学督导例会,分析并反馈督导信息。  

二、校级教学督导聘任条件  

1、校级教学督导必须是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或离退休教师,获得教学名师的教师优先聘任。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责任心,思想进步,教学效果好,秉公办事,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认真负责。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督导职责并参加有关活动,要求年龄控制在70岁以下。  

5、具备基本计算机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  

请各院(部)推荐1—2名教师应聘校级教学督导员,同时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接受个人应聘申请。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请填写《西安邮电大学本科校级教学督导员申请表》,于7月11日(周三)将电子版上报景玉红广讯通,纸质版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资格审查  

学校对院部推荐或个人申报的候选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3、聘任公布  

学校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拟聘任教学督导员名单,经主管教学工作校领导审批后,发文聘任,聘期两年。  

四、联系方式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汪云,电话:88166133,联系地址:长安校区办公楼200办公室,邮箱地址:419479377@qq.com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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